中產階層的社會地位才是最理想的,不用像下層人那樣從事艱苦的體力勞動而生活依舊衣食無憂,也不會因為上層人的驕奢淫逸、野心勃勃和相互傾軋而弄得心力交瘁。那么,中產階級標準是什么呢?下面我們來看看。
中產階級標準是什么?
何謂中產,目前官方沒有給出定義。而社會上關于中產階層的界定一直頗有爭議,甚至還衍生出很多關于中產階層的“定義”,其中不乏“被中產”“偽中產”和“超中產”等令人啼笑皆非的混亂現象。
2016年7月,《經濟學人》雜志指出:中國的中產階層有2.25億人,他們是目前全球最焦慮的人。該文對中國中產階層的定義是:“家庭年收入在1.15萬到4.3萬美元,即家庭年收入8萬到30萬元人民幣之間的群體。”
據悉,國際上通行的對“中產階層”的定義,指其收入和財產處于社會平均水平及其附近區間或收入、財產中位數及其附近區間的人員的***。如按此定義測算,目前我國有3億多中等收入群體。
中產階級標準是什么呢?具體量化標準是:中產階層成員的收入在各地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平均值與平均值的2.5倍之間,即從全國層面看,2013年勞動者個人年收入在6萬至15萬元或家庭收入在8.5萬至22.5萬元,家庭人均住房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及以上且另有一定數量金融資產者,就可以認為進入了中產階層。
而在北上廣深,收入則須達到全國平均值的兩倍,即2013年個人年收入12萬至30萬元或家庭年收入17萬至45萬,且其住房問題基本解決并另有一定金融資產者,才能在當地稱為中產階層。
按照以上定義,蘇海南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并參考一些研究機構對居民家庭收入調查數據測算得出:目前我國中等收入勞動者有1.6億多,約占全國從業人員總數7.7億的20%;加上其贍養人口合計約為2.4億人以上,約占全國人口總數13.67億的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