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因為某明星的逃稅事件將稅收推上了風口浪尖,關于逃稅漏稅等問題也得到了相關部門極高的重視,為了遏制這種逃稅現象,近日,國家稅務局發布了欠稅10萬列入黑名單的相關細則,凡是觸犯了《辦法》規定中的行為,都會被列入黑名單甚至面臨懲罰。
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所有公民都不履行納稅義務,國家就沒有了稅收和主要的財政收入。國家機制也就無法正常運轉。如果每個人都偷稅逃稅,那么對國家的發展會造成嚴重影響。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公告,其中,根據實際工作情況,《辦法》將逃避追繳欠稅納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的標準由“欠繳稅款金額100萬元以上的”修改為“欠繳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的”。該《辦法》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辦法》,欠繳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納稅信用級別直接判為D級,適用相應的D級納稅人管理措施。
同時,“具有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虛***等行為,經稅務機關檢查確認走逃(失聯)的”“稅務局稽查局作出行政決定前已經走逃(失聯)的”,以及“稅務局稽查局作出行政決定后走逃(失聯)的”也納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的標準之中。
為加大懲戒力度,辦法將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告時限從2年延長為3年。在此期限內,如信息發生變化的,應及時變更。同時,為保護他人合法權益,經法院判定的實際責任人與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有涉案行為外,只公布實際責任人信息。
國家稅務總局特聘研究員楊默如表示,短期內將使納入黑名單人數增多,但此舉亦將提高當事人的納稅遵從度,長期來看也將提升全社會的依法納稅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