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一般每個月1號到10號繳納。情況如下:
1、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進行審核結算,并核定當月的征收數據;
2、每月11日至當月最后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
3、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需要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相關手續。每年年度申報當月不受理人員增減,當月新增單位除外。
社保補繳會影響買房。城市政策規定的社保繳納是要求購房者按期連續繳納一定能年份的社保。通常情形下假如是因故欠繳社保,只補繳幾個月的情形下,要看城市的具體規定。有些城市補繳3個月內的社保是可以算作連續繳納的。對于職工來說,用人單位沒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對于靈活就業人員來說,因錯過扣款日造成扣款失敗情形的發生,繳費人提前確保繳款賬戶有足以支付應繳費額的存款。
社保轉移對社保中斷時間是沒有限制的。參保人隨時都可以進行社保轉移。參保人只要進新參保地重新建立社保賬號,進行繳費就可以了。參保人在來到新城市工作之后,原參保地社保是可以無需立刻就轉移。畢竟社保是累計計算的,原來所繳納的社保費用也會一直在賬戶上,不被清零。當然這種在各地都有繳納社保的現象,在退休前是需要將社保關系統一轉移至離休地。但是用戶需要留意,依照國家的相關規定,若參保人沒有回到戶口所在地就業參保的話,那么男士滿50歲,女士滿40歲之后,就不會再將社保轉移到新城市了,社保關系需要保存在本參保地。在新城市只有創建臨時賬戶,沒法重新建立社保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