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是上市公司為了融資向社會公眾所發行的一種債券,***者可以在二級市場上進行阿買賣活動,那么,可轉債交易規則及費用,看完這篇就知道了!下面本站為大家準備了相關內容,以供參考。
可轉債交易規則及費用
1、可轉債交易時間為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其中9:15-9:25,9:15-9:20可掛單、可撤單,9:20-9:25可掛單、不可撤單;14:57-15:00,上交所可轉債是連續競價,可掛單可撤單;深交所可轉債是***競價,可掛單不可撤單。
2、實行T+0的交易方式,即***者當天買入的可轉債在當天可以賣出。
3、可轉債上市首日設置-43.3%至57.3%的漲跌幅限制,次日之后漲跌幅限制為20%。
4、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的,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鐘,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臨時停牌至14:57;盤中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于當日14:57復牌,并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競價,再進行收盤***競價。
5、新參與***者增設“2年交易經驗+10萬元資產量”的準入要求,可轉債最后交易日的證券簡稱前增加“Z”標識。
6、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原則,即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于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于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
比如,***者在某一只可轉債的110元時,進行買入操作,買入1000股,而市場上的賣出單為5000股,且在此之前,市場上已經存在委托買入單4500股,則***者以110元的價格買入單排隊較靠后,只能成交500股,剩余的500股進入委托單中,等待機會成交,這種情況為同價格,時間優先原則;如果小李在13:00的時候,以110元的價格委托買入某一只股票1000股,小明以111元的價格委托買入某一只股票1000股,則小明的委托單優先小李的委托單成交,這種情況被稱為時間相同,價格優先的原則。
7、當上市公司可轉債的正股價連續15-20天高于轉股價的130%,或者是正股價持續約30天低于轉股價的70%-80%,上市公司將強制贖回可轉債。
8、買入可轉債必須是1手的整數倍,其中1手為10張,賣出可轉債不足1手的,應該一次性賣出。
9、可轉債打新是信用申購,***者無需市值,就可以進行頂格申購。
10、可轉債在交易國債中,只收取傭金費用,經手費,不收印花稅和過戶費用,其中滬市債券傭金費率為成交金額的0.2%,起點1元,雙向收取;深市債券傭金費率為成交金額的1%,雙向收取;滬市可轉債現券交易經手費為成交金額的的0.004%雙向收取,不同的證券公司,傭金費率有所不同。
比如,***者與證券公司協商的深市可轉債的傭金費率為萬分之一,則***者在可轉債市場價格為120元時,買入500張,在市場價格為140元時,全部賣出,則***者需要交納的傭金費用:買入時的傭金費用=120×500×1/10000=6元;在賣出時需要交納的傭金費用=140×500×1/1000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