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銀行提交尚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申請貼現;
2、銀行取得貼現憑證后,在靠前聯、第二聯、第三聯貼現憑證上加蓋銀行公章;
3、開戶銀行批準后,銀行將在貼現憑證上標明同意書;
4、銀行專門會計部門在第四聯加蓋銀行公章后,交給貼現部門,并進行下款。
商業承兌匯票是指收款人開具經付款人承兌或者由付款人承兌的商業匯票。承兌匯票只能用于商業交易,且匯票需由付款人承兌,付款人應當承擔無條件支付到期票款的責任。可在銀行貼現或流通轉讓承兌匯票。當匯票到期時,如果付款人賬戶中沒有足夠的錢支付,銀行將匯票退還給收款人,由收款人和付款人自行解決。對付款人而言,這種情況就像開空頭支票一樣,將被罰款1%的票面金額。
1、盡量只接受商業信用良好的大企業的商業承兌匯票,或者接受相關企業的商業承兌匯票,不接受商業信用無保障用戶開具的商業承兌匯票;
2、商業承兌匯票的承兌期不宜過長,因為企業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的經營風險無時無刻不在,無法預測用戶未來的商業信用;
3、要求顧客出具見票即付的商業承兌匯票;
4、對于經認可的商業承兌匯票,可以提示付款人取得相應的款項,然后交付給用戶(票據法上的身份為出票人或背書人);
5、對用戶出具的遠期商業承兌匯票,可以在發貨前向開展相關業務的商業銀行貼現,貼現條件是放棄追索權;
6、要求用戶出具由銀行出具的商業承兌匯票,發貨后可貼現給出具保證函的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