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股東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可以轉讓,也可以在二級市場上自由買賣。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即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于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同時,股票可以劃分為優先股和普通股這兩大類,其中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后對企業盈利和剩余財產的索取權,而優先股相對于普通股,在利潤分紅及剩余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于普通股,即在公司分配利潤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額的股利,即優先股的股利是相對固定的,若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