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費豁免指的是在保險合同規定的繳費期內,若投保人或被保人遇到某些特定的情況,比如說殘疾、重疾或輕癥疾病、身故等,保險公司根據規定同意投保人不再繳納后續保費,并且保險合同仍然有效。
保單在附加了保費豁免的功能后,其實就相當于為保單再加一份保險。它最早出現在少兒險當中,是為了讓作為投保人的家長在遭遇不幸喪失工作能力后,沒有經濟收入的孩子仍然可以獲得保險保障而實行的方案。之后的各種養老險、終身險、兩全險也都紛紛附加上了保費豁免的功能。不過,不同保險產品的保費豁免規則也是有所不同的。
保費豁免目前主要有三種形式:
1. 作為單獨的附加險出現,可附加在多種主險上;
2. 作為附加險與特定主險相捆綁;
3. 直接在保險合同中以條款形式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