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減持指的是上市公司持股股東減少持有該上市公司股份的數量。通常情況下,大股東出現減持行為會對上市公司的股票價格會有所影響,畢竟減持的行為就表示該股東并不看好上市公司后續的發展或者上市公司現階段是被高估的。
根據《證券法》規定,當投資者股東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后,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時,應當依照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后兩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股票。而中小投資者股東并不需要進行報告和公告。
而且,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后剩余股份而持有5%以上的股份的,賣出股票不受6個月時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