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也稱失信被執行人,因為進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里,會受到一些信用懲戒,比如被限制高消費、不能**金融信貸業務。有不少人認為是老賴是因為欠錢不還所致,會問欠款多少可以定為老賴?這里就來給大家分析分析,一起看看吧。
欠款多少可以定為老賴?
首先并不是欠錢就是老賴的,所以老賴和欠款多少并沒有實際關系。一般只有符合兩個條件的才算是老賴,一個是老賴要是被執行人,即老賴被***后被法院執行了;一個是老賴被執行后并沒有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其中又細分為六種失信行為:1.有能力拒不執行;2.通過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3.通過虛假訴訟或者隱匿、轉移財產等規避執行的;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只要被執行人在被執行過程中,有以上六種失信行為之一的,就可以通過兩種方法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一種是法院主動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一種是申請人向法院申請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老賴要怎么樣才消除?
老賴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里一般只會保存兩年,但并不是說只要老賴只要挺過兩年就沒事了。要是老賴在這兩年內仍然未履行完義務,就算2年后從老賴名單里出來了,申請人還是可以繼續向法院申請再次將其列入老賴名單的。
所以老賴想要徹底解除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建議還是盡快履行完義務,像要是欠錢不還的把欠款人還清就行了,再和執行法院申請,法院確認老賴履行完義務后,就會把老賴名單徹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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