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醫保賬戶取消是國家醫保局前段時間發布的消息,之前國家醫保局同財政部印發了《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里就提到:實行個人(家庭)賬戶的,應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門診統籌平穩過渡。
因為我國的城鄉居民醫保是由以前的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整合而來的。而其中的新農合主要是為農民提供的,當時在建立大病統籌基金的同時,建立了個人(家庭)賬戶。
而這個賬戶主要是用于支付小額門診費用。但因為個人(家庭)賬戶的資金不能被用于調劑,所以就使得其中的一部分資金被閑置,甚至被用于購物。而且因為個人(家庭)賬戶的額度較小,所以一些慢性病患者在門診就診時就會存在個人(家庭)賬戶資金不夠用等問題。
所以因為這種種問題,國家就決定取消居民醫保的個人(家庭)賬戶。不過大家可以放心,取消居民醫保個人(家庭)賬戶并不會降低居民的醫保待遇。
而且因為個人(家庭)賬戶被取消,統籌基金的共濟功能更強大,所以居民的醫保待遇反而會有所提升。不僅患者在門診就醫時的病種限制少了,而且通過資金的調劑,患者也不會有資金不夠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