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員明確指出申請:學員領取《國家助學金貸款申請審批表》等原料,詳盡填完,并準備好有關證明材料一并交到學校專業承擔國家助學金貸款的單位;
2、高校機構進行貸款核查:高校機構依據中國各地學員貸款管理方法中心公布的年度貸款授信額度比例,高校負責接收學員貸款申請;
3、經辦人員進行貸款審批:經辦人員在收到學校提交的《登記表》和申辦原料后,在2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
4、簽署貸款合同書:貸款申請獲準后,高等院校依據經辦人員銀行提供的貸款學生名單,在10個工作日內填好并簽署貸款合同書,并遞交經辦銀行;
5、貸款的發放:經辦銀行在與借款學員簽署借款合同書后20個工作日內,會將靠前年培訓費用、住宿費用和生活費貸款統一劃入學校在經辦銀行開設的特殊賬號;
6、貸款的還貸:借款學員在使用國家助學金貸款學業有成后,需要關注個人信用,準時還款貸款。
1、學員畢業后,一次或分次付清;
2、學員大學畢業以后,依據個人的資金情況來還貸款;
3、高校畢業生見習期滿時,在兩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減來還款貸款;
4、高校畢業生在其所在單位,工作業績好,所在單位視其工作業績,決策免減還貸款;
5、貸款學生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紀律被學校開除、責令退學等的,必須由借貸人的父母承擔全部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