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些繳費者會覺得,領取了失業金就意味著個人社保中斷了,會影響到日后的養老保險。實際上即使繳費者沒領取失業金,失業這段時間養老保險依然會中斷,這段時間是可以領取失業金來繳納養老保險的;
2、也有些繳費者會覺得,領取失業金以后,檔案上會留下記錄,對之后找工作會造成影響。例如許多繳費者覺得到新的公司人事部門假如問起是因為什么原因辭職,就感到尷尬;
3、也有繳費者覺得,失業金領取標準多并且要求很高,比較不方便,而且失業金領取規范全國各地不一樣,大多數地區將近1000多一個月,為這一點失業金耗費很多時間精力不值得。
實際上,以上觀點并沒有任何根據,即使早已下崗,也可以憑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去社保中心領取,并不會造成實質性的影響。失業補助金是在職工下崗后領取的一筆資金,是國家對下崗人員在沒有工作和收入期間內的一種暫時性的補償,但是領取失業金也是需要一定標準的。
失業金指的是失業保險金,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規支付給滿足條件的下崗人員的基本生活費,是對下崗人員在失業期內失去薪資的一種臨時性補償。
1、在公司和個人已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的;
2、因非個人意向中斷工作的,包含被公司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解除的、因公司不按照規定提供工作條件的,明確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法律法規、政策法規另外有規定的;
3、依法定條件**失業登記;
4、有求職需求,愿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
此外,需要留意的是假如再次就業的就不可以領取失業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