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失信人員有很多不良影響,日常生活消費、出行等多方面都會限制,甚至影響子女、坐牢。
具體如下:
1、名下資產被扣押(唯一住房也將拍賣);
2、查封、凍結網絡支付賬戶(比如支付寶、微信);
3、禁止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4、禁止出境、旅游、度假;
5、禁止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禁止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7、禁止炒股、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8、禁止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9、禁止在全國范圍內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10、禁止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和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
11、禁止子女就讀高收費的私立學校;
12、情節嚴重者可能會被判刑。
提醒: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拘役或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并處罰金。
成為失信人員的情形包括: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5、違反限制消費令;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
成為失信人員后的解除辦法:
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主動糾正失信行為,人民法院可以提前刪除失信信息。比如因欠款不還成為失信人員的話,就需要在法院判決結果下來后及時將欠款還清。
注意:
若納入失信人員名單有期限,通常納入期限屆滿后三個工作日內,人民法院就會刪除失信信息(納入期限一般兩年,如果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納入期限會延長一至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