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券賣出交易規則:
1、交易時間: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收市后不能進行交易。
2、融券賬戶中持有的證券必須是符合融券標的證券,只能交易其標的范圍內的個股。
3、融券賣出交易僅限于投資者擁有融券余額的賬戶,不得超出融券余額的數量。
4、融券賣出的申報價格不得低于該證券的最新成交價,如該證券當天還沒有產生成交的,融券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于其前收盤價。融券賣出申報價格低于上述價格的,交易主機視其為無效申報,自動撤銷。
5、融券賣出交易的數量必須按照100股的整數倍進行交易,不得超出證券的掛牌數量。
6、融券賣出交易的資金用于還款,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7、費用:除了交納傭金費用、印花稅、過戶費用之外,還得支付一定的融券利息。
融券是指投資者向證券公司借***票賣出,在約定的期限內,買入相同數量和品種的股票歸還券商并支付相應的費用。
例如,某股現在30元,投資者多方分析后認為該股后續會下跌到15元左右。于是向證券公司融券,借出1000股該股票,以28元一股在市場賣出,獲得資金28000元。后續股價下跌到15元時,投資者買入1000股,花費15000元,將該1000股返還給證券公司。經過這中間的前后操作,投資者賺取了13000元的差價,再除去融券需要支付的利息,投資者還是獲利很多的。
但這種操作如果未來股價沒有下跌,而是上漲了,那在合約到期的情況下,就要投入更多資金買回證券,用以還給證券公司,因此會出現虧損的局面。所以融券的風險還是很大的,需要謹慎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