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保險業引來了巨大的改革,車險費率,保障范圍調整,重疾也迎來了新定義,10月終審方案已通過,《重疾定義》即將落地。據知情人士透漏,重疾《新定義》由原來《舊定義》包含的25種重疾病種增加至28種,且增加了3種輕癥,并且賠付比例不超過30%;甲狀腺癌繼續賠付,只是按輕重程度,作為輕癥或重疾來賠,TNM 分期 I 期以上,按重疾賠付,TNM 分期 I 期或以下,按輕癥賠付。
原位癌保障,沒有統一規定,各家公司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自行增加。總體來說,重疾新規,對消費者來說有利也有弊。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保險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