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提供免息透支額度,持卡人在免息期內可以無條件享受信用卡額度透支消費,不過還款需要全額還款。不過,很多人在信用卡透支后,拖欠拒不還款,以為銀行和法律拿其沒辦法,其實不然。今天小編給大家介紹下,信用卡惡意透支判斷標準,越過這個標準就判刑了。
信用卡惡意透支是指透支信用卡額度以非法占用為目的,經過發卡銀行2次催收,超過3個月沒有歸還欠款的行為。
其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靠前百九十六條的規定,“惡意透支”是屬于信用卡***的犯罪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規定:
***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或者***,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惡意透支的數額,根據刑法靠前百九十六條規定:
1、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列為“數額大”;
2、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列為“數額巨大”;
3、數額在100萬元以上,列為“數額特別巨大”。
惡意透支的數額,不包括復利、滯納金、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