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養老保險主要分為城鎮職工的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險兩類。而之所以要購買養老保險,是為了讓我們在年老喪失勞動力的時候,可以通過領取養老金來獲得基本的生活保障。那么,養老金怎么算呢?
一、職工養老金
職工的養老金主要分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個部分。
其中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2×繳費年限×1%,這里的繳費指數指的是繳費基數與社平工資的比例,比如說某市的社平工資是5千元,如果你按平均工資為基數來繳納養老保險的話,你的指數就是1,如果你是按社平工資的兩倍來繳納的話,你的指數就是2。
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而60歲、55歲和50歲的計發月數分別是139、170和195個月。
舉例來說明,某男性職工在60歲退休,退休時累計繳費年限是15年,并且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是5000元,而他的個人賬戶累計余額是80000元,個人平均繳費指數是1,那么他的基礎養老金=5000×(1+1)÷2×15×1%=75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80000÷139=575.54元,那么他每個月可以領取的養老金=750+575.54=1325.54元。
二、居民養老金
居民的養老金主要就是個人賬戶資金,但每個月也會發放一定的基礎養老金,一般是55元的基礎養老金,而個人賬戶資金就是由個人繳費、***補助和利息組成的。且居民養老金的計發月數一般都是139個月。
舉例來說明,某男性居民在60歲可以領取養老金的時候,個人賬戶資金有150000元,那么他每月可以領取的養老金=55+12000÷139=1134.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