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訴人在提***訟前或是***過程中,申請采用法院強制執行對策,法院依規凍結被告方的銀行存款。這樣的情況下,被告方可以提供相對的財產擔保,由法院消除對銀行儲蓄的凍結;
2、被告方拒不執行法院宣判,法院依規凍結其銀行儲蓄。這樣的情況下,要先執行判決結果或是別的裁判文書所確認的義務,隨后才可以申請法院消除凍結。
法院凍結銀行卡以后最多6個月即可解除凍結。關于法院執行中封查、扣留、凍結資產的相關要求:人民法院凍結失信執行人的銀行儲蓄以及其余資金的時間不能夠超過六個月,封查、扣留動產的期限不能超過一年,封查房產、凍結別的財產的期限不能超過2年,法律或者司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原告申請增加期限的,人民法院需要在封查、扣留、凍結期限期滿前**相關手續,續凍期限不能超過之前期限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