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0年央行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明確規定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開展試點,且設置各地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為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起點的設定均經過充分的數據采集和分析,各地起點之上業務筆數、金額在現金存取業務中的占比大致相當,體現了全局統籌與各地實際相結合。
大額現金管理的內容具體如下:
1、從現金流通的角度,建立健全大額現金服務與管理措施,以此來適時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優化現金流通環境和降低全社會管理成本。
2、合理設立大額現金管理的金額起點,使絕大部分日常經濟活動單筆現金使用量在金額起點以下,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和居民正常生產生活的影響。
3、分析、引導、規范管理并重,采取銀行存取、交易收付和收入申報以及現金出入境等環節相關措施,大力營造減少不合理使用現金的社會氛圍,優化現金服務,整合現有資源,不斷提升大額現金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