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清算銀行業務:
1、處理國際清算事務。二戰后,國際清算銀行先后成為歐洲經濟合作組織、歐洲支付同盟、歐洲煤鋼聯營、黃金總庫、歐洲貨幣合作基金等國際機構的金融業務代理人,承擔著大量的國際結算業務。
2、**或代理有關銀行業務。二戰后,國際清算銀行業務不斷拓展,目前可從事的業務主要有:接受成員國中央銀行的黃金或貨幣存款,買賣黃金和貨幣,買賣可供上市的證券,向成員國中央銀行貸款或存款,也可與商業銀行和國際機構進行類似業務,但不得向***提供貸款或以其名義開設往來賬戶。目前,世界上很多中央銀行在國際清算銀行存有黃金和硬通貨,并獲取相應的利息。
3、定期舉辦中央銀行行長會議。國際清算銀行于每月的第-個周末在巴塞爾舉行西方主要國家中央銀行的行長會議,商討有關國際金融問題,協調有關國家的金融政策,促進各國中央銀行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