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2日,青島金融監管局發布批復稱,日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關于日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萊西支行開業的請示》(日銀青發〔2024〕210號)收悉。經審查,批復如下:
一、同意日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萊西支行開業,營業地址為:青島市萊西市青島路368號3棟超市101戶1—2層。
二、該機構的業務范圍為:上級行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批準的業務范圍內授權**的業務,其中需事先審批的業務須經青島監管局批準后方可開辦。
三、日照銀行青島分行應自批復之日起10日內持此批復文件及其他資料到青島監管局領取《金融許可證》,并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領取營業執照。該機構開業涉及其他法定登記變更程序的,應在完成相關變更手續后1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予以報告。
四、該機構須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6個月內開業,未能按期開業的,須于開業期限屆滿前1個月內向青島監管局提出開業延期報告。開業延期不得超過一次,開業延期的最長期限為3個月。未在規定期限內開業的,開業核準文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