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想要收養孩子的家庭不知道,如何收養或者抱養孩子,需要達到哪些條件**哪些手續。如果想收養孩子,需要有人口計生管理部門出具的收養人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才能收養。下面小編為為大家詳細介紹。
收養小孩新規定
根據《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第二條規定:**收養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民政部門。
第三條規定:收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和孤兒的,在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登記;收養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或由監護人監護的孤兒的,在被收養人生父母或者監護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登記;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以及繼父或繼母收養繼子女的,在被收養人生父或生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登記。
第四條規定:收養關系當事人應當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成立收養關系的登記手續。
收養孩子**流程
登記按照申請—受理—審查—報批—登記—頒證的程序**。
收養小孩需要攜帶什么資料
第五條規定: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和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1、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證明;
3、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并應當提交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生育情況證明。收養繼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生父或生母結婚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