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貸款是發生在委托人和指定金融機構之間的一種貸款關系,它是由委托人提供資金并承擔全部貸款風險,指定金融機構作為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回收的貸款。而委托貸款管理辦法則是針對這項業務開展而專門出臺的管理辦法,在辦法中明確規定了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被委托人的責任和義務等。根據國家的規定,各大金融機構也按照實際制定了符合本行規范的管理具體辦法。
在委托貸款管理辦法中,對委托人的資格,委托的資金來源,借貸人的資格,委托資金用途,以及**時的相關業務流程等都作了詳細的規定,明確了雙方的職責。比如在規定中,對金融機構在開辦業務,為委托人提供金融服務時,不得墊付委托貸款資金,不得墊付委托人應繳納的有關稅金,不得承擔任何形式的信用風險等等,這些都從源頭上控制了銀行委托貸款時的風險系數。
王某是某銀行的工作人員,他具體經辦了一個委托貸款,由于委托人梁某是他的至交,而且具有一定的財力,梁某委托他所在的銀行,向一個企業發放貸款,按照規定,梁某必須把委托貸款的資金先撥付到銀行的指定賬戶后,再由銀行開始操作。但當梁某與貸款企業簽訂合同后,梁某急需用錢,沒有按照規定,及時把資金打過去,貸款的企業根據合同約定進行催促。這時梁某想讓王某利用銀行的錢先發放給貸款的企業,王某很清楚在委托貸款管理辦法中有明文規定,是不能動用銀行資金的。所以他把文件的規定拿給了梁某看,表示自己無權動用銀行的資金,還請他自己想辦法解決。梁某雖然不是很舒服,可也沒有辦法,只能自籌資金想辦法履行合同的約定了。
委托貸款管理辦法為防范金融機構的風險起到了保護傘的作用,構筑金融體系安全的防火墻。也避免了金融機構的不良貸款的發生,為我國的金融體系良性循環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