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對象為當地農戶,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不良信用記錄,有創業愿望和一定基礎的農戶。對被評為省級以上(含省級)創業致富帶頭人稱號的農民典型、省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協會會員優先給予信貸支持。
借款人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合法合規,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社會發展規劃要求;
(二)有具體創業項目、經營場所和一定自有資金;
(三)借款人在當地農村信用社開立個人結算賬戶并有一定業務量發生,自愿接受信貸監督和結算監督;
(四)資信良好,具有清償貸款本息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五)農村信用社規定的其他貸款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