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交費嗎
2023-12-17 0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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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交費嗎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勞動仲裁不收取費用。為了減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勞動者的經濟負擔,同時保障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工作經費,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將現行“仲裁委員會的經費來源主要是仲裁費的收繳及財政等方面的補貼”,“勞動爭議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仲裁費。仲裁費包括案件受理費和處理費”的規定,調整為“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二、勞動爭議案件如何舉證《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這是勞動爭議舉證責任的一般原則。同時,考慮到用人單位作為用工主體方掌握和管理著勞動者的檔案、工資發放、社會保險費繳納、勞動保護提供等情況和材料,勞動者一般無法取得和提供,因此對用人單位提供證據又作出了特別規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這一規定再次明確和擴大了用人單位的舉證責任,減輕了勞動者的舉證責任。所謂舉證責任,是指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請求,有提出證據加以證明的責任,如果當事人提不出證據或所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主張的,其主張無法獲得法律的支持。如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發放工資的,就需要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如果無法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發放工資的請求就無法獲得法律的支持。舉證責任是糾紛解決過程中最為重要的一環。舉證責任的一般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但任何原則都有例外,在舉證責任分配方面,需要考慮當事人舉證的能力,以及舉證的可能性和現實性。在勞動爭議案件中,用人單位出于強勢地位,勞動者普遍處于弱勢地位,很多證據都在用人單位的掌控之中,如各種勞動人事資料都是用人單位在保管,一旦發生糾紛,勞動者無法獲得這些證據材料。因此,為了確保舉證責任分配的公平,對于特定事項法律規定了“舉證責任倒置”。所謂舉證責任倒置,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將通常情形下本應由提出主張的一方當事人就某種事由不負擔舉證責任,而由他方當事人就某種事實存在或不存在承擔舉證責任,如果該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舉證證明,則推定原告的事實主張成立的一種舉證責任分配制度。“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也廣泛存在,如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