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對吸毒拘留多少時間?
2023-12-17 06:08:51
來源:互聯網轉載或整理
一、派出所對吸毒拘留多少時間?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1)非法持有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2)向他人提供毒品的;(3)吸食、注射毒品的;(4)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2、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1)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2)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3)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4)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二、販毒的行為表現有哪些?販賣毒品的行為多種多樣。下列行為應屬于販賣毒品的行為:1、將毒品買入后又轉手賣出,從中牟利的;2、將家中祖傳下來的毒品賣出牟利的;3、制造毒品后銷售的;4、以毒品為流通手段交換商品和其他貨物的;5、以毒品支付勞務費或者償還債務的;6、賒銷毒品的;7、介紹毒販,從中牟利的;8、依法從事生產、運輸、管理、使用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單位和人員,違反國家規定,以牟利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員提供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三、強制戒毒期限是多久?對需要送入強制戒毒所的吸食、注射毒品成癮人員(以下簡稱戒毒人員)實施強制戒毒,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決定。強制戒毒決定書應當于戒毒人員入所前交給本人。強制戒毒決定應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三日內通知戒毒人員家屬、所在單位和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強制戒毒期限為兩年,自入所之日起計算。對強制戒毒期滿仍未戒除毒癮的戒毒人員,強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見,報原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批準,延長強制戒毒期限;但是,實際執行的強制戒毒期限連續計算不超過一年。對于吸毒人員,派出所可以作出治安處罰,拘留日期在十五日以下,罰款數額最高兩千元。如果吸毒情況嚴重,還可以對其強制戒毒,期限是兩年。吸毒只是涉及治安責任,而販賣毒品情況要嚴重的多,觸犯的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