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還引發的***屬于民間借貸***,民間借貸***是指因借款人與出借人達成借貸協議,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而產生的***。出借人即債權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時,可以訴至法院要求債務人還錢。但當作出判決后債務人仍不還時,法院或債權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2、債務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并且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禁止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3、若債務人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可能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因此債務人在借錢后,一定注意自己的還款時間,不要因為借款期滿無法還錢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靠前審人民法院或者與靠前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處罰金。
人民法院調查清楚后,一旦債務人具有償還能力,拒絕服從判決結果的。人民法院還可以根據拒執罪進行審理。符合法律規定的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還可以將債務人員的財產、車輛、房屋進行拍賣、抵押等形式進行償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