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返還原物請求權和占用返還請求權是否一樣?
返還原物請求權和占用返還請求權是不一樣的。返還原物請求權和占有物返還請求權的區別在于:前者是基于物權的絕對性、支配性、排他性而衍生出來的一種請求權,其作用主要是使物權效力得到維護。后者是基于占有事實,如租用、借用等事實,其作用僅僅在于恢復占有人對物的占有,維護社會穩定的秩序,并不涉及占有物的權利歸屬問題。
1、返還原物請求權:返還原物請求權是指物權人要求物權占有人返還其占有的物的請求權。
3、所謂占有物返還請求權,是指合法占有人的占有物被侵占時,可以請求侵占者返還占有物的權利。
二、返還原物請求權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享有返還原物請求權的權利人為物權人。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的主體應為失去占有的所有權人、他物權人及其他依法享有權利的人。至于占有人,無論其是否為有權占有,均應依據占有請求權行使權利,而不能依返還原物請求權行使權利。
2、須有他人無權占有動產或不動產的事實。無權占有,指沒有法律根據、沒有合法原因的占有。一般包括兩種情形:其一,占有人從占有之始就沒有法律根據,如占有人占有的物是他人的***物。其二,占有之始本來有法律根據,但是后來該根據消滅,如租賃他人的物,已經超過約定的期限而不返還。
3、相對人須為現在的無權占有人。所謂現在占有該物之人,是指現在仍事實上管領其物但無正當權源的人。曾經占有該物但現在沒有事實上管領其物之人,即使所有人的占有關系因其人的行為而喪失,所有人也僅僅在此項行為具備侵權行為要件時,向該人請求損害賠償,而不能對其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關于物權方面的請求權是包括有返還原物請求權的,但是返還原物請求權和占有返還請求權還是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性的,因為返還原物的話是返還原物的所有權,但是返還占有是屬于一種即事實上的占有關系所產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