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敲詐勒索1萬元能判幾年時間
1、敲詐勒索1萬元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具體情況如下:
(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犯罪嫌疑人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犯罪嫌疑人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犯罪嫌疑人會被人民法院判處十年以上***,并處罰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并處罰金。
二、敲詐勒索常見行為
(一)敲詐行為
向對方實施一定暴力或者脅迫,要求其處分財產的行為(如果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行為達到了壓制他人反抗的程度,則構成搶劫罪)。
1、恐嚇手段:包括明示、暗示,語言、文字、手勢、動作,直接告知或者第三者轉達,利用自己曾經犯罪的經歷、從事特定職業(如新聞記者)、擔任某種職務等身份威脅。
2、恐嚇內容:以惡害相通告,以使對方產生恐懼心理,即使對方清楚不交付財物就會招致惡害。這種惡害,只要足以使人產生恐懼心理即可。
3、恐嚇實現:行為人所告知的惡害可由行為人自己實現,也可由第三者實現;但由第三者實現時,行為人必須使對方知道行為人能夠影響第三者,或者讓對方推測到行為人能影響第三者。在這種情況下,不要求行為人與第三者有共謀關系。
敲詐勒索罪中的惡害是不要求實現的,也不要求行為人具有實現惡害的真實意思。通告虛偽事實使對方產生恐懼心理進而交付財物的,也成立本罪。也不要求惡害的實現自身具有違法性。
(二)恐懼認識
恐嚇行為使對方陷入恐懼。
因果關系:恐嚇行為使對方陷入恐懼并由此處分財產的,成立敲詐勒索罪既遂。恐嚇行為沒有使對方產生恐懼,對方出于憐憫或者為抓捕罪犯而在警方安排下交付財物的,構成敲詐勒索罪未遂。
(三)處分財產
強調財產轉移的最終事實。
1、罪數:恐嚇造成被害人的恐懼心理,在被害人應其要求掏出錢包準備取錢給行為人的間隙,行為人上前將錢包奪走的,只成立敲詐勒索罪既遂,不成立敲詐勒索罪的未遂和搶奪罪既遂的競合犯。
2、三角恐嚇:被脅迫者(財產處分者)與被害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形;但要求被脅迫者必須具有處分被害人財產的權能或地位。
3、著手與既遂:著手時期為開始實施脅迫行為之時;行為人排除被害人對財產的占有,將財產設定為自己或第三者占有時,就是本罪的既遂之時。
4、“數額較大”:以1000元至3000元為起點。
三、敲詐勒索罪被告自首后量罪標準
敲詐勒索罪自首會減刑。涉嫌敲詐勒索被判刑,被判處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
以上已經全面的回答了“敲詐勒索1萬元能判幾年時間”問題。綜上所述,雖然對于敲詐勒索罪的量刑標準是由法律統一作出規定的,但法律上僅僅只是進行了范圍上面的規定,而具體的量刑標準要看當事人情況。如果您遇到了相關的法律問題,希望得到律師的幫助,可以通過下方“立即咨詢”按鈕與律師在線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