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法律法規知識是什么?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法律法規知識是:
1、參加城鄉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2、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3、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4、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
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什么?
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領取待遇: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總額÷139;
基礎養老金=標準為55元(今后隨國家政策調整) 繳費滿15年后每多繳1年基礎養老金增加1元;
個人賬戶總額=個人繳費+***補貼+集體補助+社會和個人資助+上述金額產生的利息;
計算系數=139(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系數相同)。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貼標準:
1、最低補貼標準繳100元補30元、繳200元補35元、繳300元補40元、繳400元補50元、繳500至600元補60元、繳700至900元補70元、繳1000至2000元補80元。
2、對重度殘疾人、低保戶等繳費困難群體,由當地***為其代繳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3、***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不能沖抵個人繳費,個人不繳費的不予補貼,事后追補繳費的也不予補貼。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現在法律中明確規定單位是需要為勞動者繳納五險的,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種保險就是養老保險,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公民都是能夠享受到具體的養老保險的,必須要是繳納的保險費用達到一定的年數,才能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