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確認屬于什么行政行為?
1.行政確認是要式行政行為。行政主體在作出行政確認行為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并按照一定的技術規范要求作出。
2.行政確認是羈束的行政行為。行政主體進行行政確認時,只能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并尊重客觀性質中性 非處分性
二、分類
(1)按行為的動因不同可分為依申請的行政確認和依職權的行政確認。
(2)按行政確認對他種行為的關系,可以分為獨立的行政確認與附屬性的行政確認。
獨立的行政確認是指不依賴他種行政行為而獨立存在的行政確認行為。即這種行為不是他種行政行為成立的必要前提。附屬性的行政確認,是指他種行政行為依賴于該行為補充。
按照行政確認的對象不同可分為對身份、能力(或資格)、事實、法律關系和權利歸屬的行政確認。
對權利歸屬的行政確認主要有:不動產所有權的行政確認、不動產使用權的行政確認、經營權的行政確認、工業產權的行政確認。
當任何的公民做出了違反行政規定的行為后,是會受到行政部門的處罰,為了確保行政處罰的正確性和準確性,相關部門也會再處罰前進行行政確認,這個行為也是為了減少各類的***從而穩定社會的治安,如果當事人對受到的行政處罰不認同時也是可以申請行政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