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險中常提及的豁免含義是保費豁免保障權益依舊,它可以分為投保人保費豁免和被保險人保費豁免兩種豁免形式。在保險合同中規定在繳費期間內被保險人或是投保人發生合約中所規定的情況,經過保險公司鑒定之后保單中剩余的保費可以不用去繳納,此種情況下保單上的保障權益依舊適用。
現今市面上流通的重疾險被保人都會自帶豁免,其中會包含有中癥和輕癥豁免等不同類別的豁免。而投保人豁免一般是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自己選擇附加而形成的,往往需要投保人再額外進行付費。
保費豁免在一定的作用上提高了保險的杠桿率,當被保險人或是投保人在繳費過程中出現了一些保險事故后保費豁免了相關人員仍然可以享受保單上的權利。在一定程度上相當于使用了較少的保費獲得了相同的保障權益,此時需要注意附加的豁免在簽訂時需要額外加費,投保人在選擇該項權益的時候可以根據自己投保的實際情況做出更適合自己的選擇。